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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业务范围
1.
为商会会员之间,会员与其他机构、企业、相关团体或中国政府之间提供交流意见,互通商业信息的场所;
2.
促进、发展、提高和扩大新加坡与中国以及其他国家之间的商务活动;
3.
促进会员与中国政府、企业和其他相关团体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;
4.
促进会员与中国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其他商业机构之间的贸易、投资和其他经济活动;
5.
提高和促进与中国境内的机构、企业、商会和有着共同意愿的其他相关团体之间的技术、专业、商务和技
术教育等方面的交往;
6.
收集、编译、摘录、传阅和发布与贸易、工商业有关的统计资料和信息;
7.
印刷、出版和发布对宣传商会宗旨有关的报纸、期刊、书籍;
8.
协助商会会员研究和讨论关于促进新加坡与中国贸易和投资的课题;
9.
为上述商业团体和中国有关当局或政府机构之间提供交流渠道。对那些直接
或间接关系到会员利益的事
物,无论其具有普遍性或局部性,商会都应协助联络、呈文或者代表会员与中国有关政府机构部门和官员
进行联系沟通;
10.保持和促进会员之间及会员与其中国伙伴/同行之间的友好关系及相互间的专业往来;协助调解会员之间或
与其他团体之间的任何矛盾,争议;
11.
参与其他有助于实践上述商会宗旨的合法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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